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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鸡翅用油不符合食安标准,海口一知名餐馆被罚8000元

2021-12-06 16:56:20    点击数:1210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林道亨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于今年8月23日对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使用的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测检验,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中问题项目为极性组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今年11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于将《检验报告》直接送达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经调查,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使用的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已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现已无法溯源。目前,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使用的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不合格的原因尚不明确,当事人已停止使用问题批次的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

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决定对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处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

12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以“网红餐厅”为检查重点,对海口洞穴餐厅皇隆阁私房菜进行抽检。检查发现该餐厅存在服务员未佩戴健康证,冰箱内预包装食品与半成品混放、消毒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本次抽查重点检查海口洞穴餐厅皇隆阁私房菜的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消毒维护、食品原料储存等三个方面。检查过程发现:该店水果切配未设专间、从业人员未佩戴健康证、员工个人物品在厨房内未设专区存放、冰箱内预包装食品与半成品混放、消毒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食品科指导博爱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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